重庆两处新增国家湿地公园正式挂牌 现有湿地420万亩******
中新网重庆2月2日电(梁钦卿)2月2日是第27个“世界湿地日”。当天,重庆市林业局在合川区举行2023年“世界湿地日”宣传活动,合川三江国家湿地公园、綦江通惠河国家湿地公园正式挂牌。
湿地被称为“地球之肾”,具有涵养水源、净化水质、蓄洪防旱、调节气候和维护生物多样性等重要功能。重庆地处长江上游和三峡库区腹心,河流、库塘湿地密集,是长江上游地区湿地的重要组成部分。
根据第三次国土调查数据,重庆市现有各类湿地420万亩,已建立10个湿地自然保护区、22个国家湿地公园、4个市级湿地公园、3处市级重要湿地。梁平区获颁第二批国际湿地城市认证证书,为西南地区唯一获此殊荣的城市。
近年来,重庆市以重要湿地、国家湿地公园为重点大力实施湿地修复,通过实施植被恢复、鸟类栖息地恢复、退化湿地恢复等工程,增强了湿地生态功能,生物多样性不断丰富。重庆合川三江国家湿地公园、綦江通惠河国家湿地公园试点建设顺利通过国家林业和草原局验收。
“被世界自然保护联盟列为近危物种的黄嘴潜鸟,2022年1月首次出现在重庆长江江津支坪段的江面,足以证明重庆市湿地保护的成效。”重庆市湿地保护管理中心主任曾丽介绍,黄嘴潜鸟主要繁殖在环北极苔原的淡水湿地,越冬于太平洋的亚热带北纬50°海域,数量稀少。在中国,黄嘴潜鸟为罕见的水鸟,极少越冬于淡水水域,在重庆为罕见冬候鸟。
在保护优先的前提下,重庆市还合理利用小微湿地,探索出小微湿地与环境治理、有机产业、民宿康养、生态旅游等深度融合模式发展湿地生态惠民产业,促进了生产、生活、生态深度融合。
“以合川区为例,我们累计投入12.7亿元,完成了公园游步道、亲水栈道、观景平台等生态旅游基础设施和户外宣教体系建设。”合川区林业局局长李小刚介绍,当地还开展了湿地景观再造、鸟类栖息地营造等湿地恢复和景观优化工作,以及一批湿地保护与恢复项目,有效保护了湿地环境。
当天的活动中,官方通过线下展板展示、发放宣传资料及文创产品、线上开展互动小游戏、扫码答题抢红包等形式,向民众普及湿地保护法相关知识,介绍湿地的多种效益和功能。
图为活动中,市民通过线下展板了解湿地保护法相关知识。 梁钦卿 摄曾丽表示,下一步,重庆将加快编制出台《重庆市湿地保护规划(2023-2030年)》,建立健全湿地监督管理制度,强化湿地生态教育。(完)
全国首例非法投放外来物种民事公益诉讼案一审宣判****** 中新网2月3日电 据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官方微信消息,2023年2月3日,南京环境资源法庭在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南京市人民检察院提起的全国首例非法投放外来物种民事公益诉讼案并当庭宣判。 南京环境资源法庭经审理查明,2020年12月,被告徐某在未向主管部门报告的情况下,从被告刘某处购买黑鱼、鲶鱼用于放生。2020年12月15日上午,徐某在钱资湖准备放生,遇有工作人员阻止,现场同时也有群众阻止并报警,徐某等人遂前往长荡湖温洛港桥附近,放生由刘某运至现场的鲶鱼25000斤,后大量鲶鱼死亡。12月20日,常州市金坛区、溧阳市长荡湖渔政监督大队开始组织人员打捞,截止2021年2月9日,共计打捞10天,累计打捞出死亡鲶鱼20208斤。 经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淡水渔业研究中心鉴定,投放的鲶鱼为革胡子鲶,系外来物种。华南师范大学专家意见认为,案涉放生行为对长荡湖渔业资源造成的直接损害补偿(赔偿)费不少于7427.6元至44565.5元,对长荡湖生态环境造成损害至修复完成期间的服务功能损失5000元至6000元。另,专家评估费用为18000元。 庭审过程中,南京森林警察学院刘昌景博士作为专家辅助人出庭说明外来物种及外来物种入侵的概念、并对放生外来物种的危害、禁止肆意放生外来物种进行了充分阐述。 南京环境资源法庭认为,徐某、刘某在未向当地的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的情况下,自行向长荡湖投放大量外来物种的行为违反国家规定,导致了该水域环境要素和生物要素的不利改变,造成了生态损害,应当承担生态损害赔偿责任并在服务功能损失范围内适用惩罚性赔偿。法院依法判决被告徐某、刘某对其非法投放外来物种革胡子鲶所造成的生态资源损失30000元、服务功能损失5000元、专家评估费18000元共同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连带承担惩罚性赔偿5000元;并将上述赔偿款项在科学论证后拟定方案用于长荡湖生态环境修复和生态环境保护法治宣传。 外来物种入侵是威胁国家生物多样性、生态安全和公众健康的重大安全问题,已经上升至国家安全战略的高度。缺乏科学指导和法律监管的盲目放生会对本地的生态系统造成损害,并对生物安全带来巨大风险,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案是因非法投放外来物种引发的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南京环境资源法庭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在全国范围内率先审理投放外来物种民事公益诉讼案,充分体现了落实生物多样性国家保护战略和维护国家生物安全的司法担当,并探索将惩罚性赔偿资金用于生物安全风险防范事项,向社会公众普及外来物种入侵危害,引导公众树立生物安全理念,自觉遵守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科学合法地开展放流活动。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